一.招聘条件
(一)2022-2023年应届毕业生
(二)学历学位要求:硕士学位,研究所学历
(三)专业要求:中医学或中西医结合临床
(四)应聘人员原则上为35周岁以内(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招聘岗位:
办公室工作人员1人
三.招聘方式
此次招聘采取面试考核形式。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员岗位信息在辽宁省中医药学会官网发布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1日至15日。
报名方式:电子邮件报名,请应聘者将个人简历及证明材料压缩并以“姓名+身份证号后四位”命名后,2023年12月15日17:00前,发送至xueshubu2022@163.com,以邮箱接受信息时间为准,过期视为报名无效。
(三)资格审查
学会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应聘者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及所学专业,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考试和应聘资格。
(四)考核
业务水平考核:结合岗位职责特点,注重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体现对选聘人员任职条件的要求。
综合素质考核:注重测试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综合分析、沟通应变能力等。
(五)体检
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六)考察
由我单位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在辽宁省中医药学会官网(lnacm.org.cn)学会新闻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我单位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联系人:李敏夫 024-86803333-8030 18940150332
辽宁省中医药学会
2023年12月11日